世界快看:甘肅省教育廳提醒:孩子參加寒假校外非學科類培訓一次性繳費不要超過5000元


【資料圖】

一次性繳費不要超過5000元

中國甘肅網(wǎng)1月17日訊據(jù)蘭州晨報報道(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武永明)為切實鞏固我省前期校外培訓治理成果,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甘肅省教育廳1月16日發(fā)出寒假校外培訓重要提醒:任何培訓機構寒假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以任何形式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均屬于違規(guī)培訓,所有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一對一”“上門服務”“眾籌私教”“素質(zhì)拓展”等名義開展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同時,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校外培訓并非孩子成長的必由路徑,參加校外培訓因人因需而異,切忌過度焦慮、盲目攀比。確需參加非學科類培訓的,選擇培訓機構時,一定要審慎選擇合法正規(guī)、培訓行為規(guī)范、無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根據(jù)孩子實際需求,適度參加。我省校外培訓機構已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https://xwpx.eduyun.cn/)統(tǒng)一管理,家長可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查看培訓機構的證照、培訓教師資質(zhì)、培訓內(nèi)容及課時、收費項目與標準、預收費監(jiān)管專戶等信息,并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線上購課、消課、評價。

確定好參加機構培訓后,家長要注意培訓費用一次性繳費時間跨度不要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超過5000元,繳費后索取正規(guī)發(fā)票,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繳費發(fā)票、支付截圖、電子合同的完整截圖等票據(jù)資料,以此作為維權憑據(jù),切實防范校外培訓機構“退錢難”“卷錢跑路”風險。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取得證照后方可開展培訓,不得擅自改變機構名稱、辦學內(nèi)容、辦學地點、法人、舉辦者和許可范圍。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證照。不得擅自增設教學點或分校。培訓機構所有收費必須通過監(jiān)管平臺繳入指定監(jiān)管賬戶,不得私下交易存入機構其他賬戶。嚴格執(zhí)行培訓價格備案制度,并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收費,不得惡意漲價。

如發(fā)現(xiàn)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利用居民住宅開展各類培訓、無證無照開展培訓、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等違規(guī)行為,學生及家長可及時向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省教育廳將迅速核查,積極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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