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觀察:二手房買到“兇宅”?法院:隱瞞重大事實,合同可撤銷

華聲在線12月26日訊(全媒體記者 虢燦 通訊員 劉甜)剛剛付定金買了二手房,卻被人告知房子中前不久有人過世了。買家退房遭拒后,把中介起訴到了法院。近日,岳陽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結(jié)了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針對隱瞞重大事實的房屋買賣合同,法院判決予以撤銷,并責令返還購房定金及中介費。

買二手房發(fā)現(xiàn)房主家老人剛過世

岳陽人李某、謝某夫婦是做生意的,他們想購置一套二手房,選中某房屋經(jīng)紀公司為其提供中介服務(wù)。在選房看房過程中,兩人多次強調(diào),因正在經(jīng)營生意,特別忌諱購買的房屋內(nèi)發(fā)生過有人死亡或者其他不吉利的事情。房屋經(jīng)紀公司按二人的購房要求篩選出多套房源,實地帶看后,二人對地理位置均不太滿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此時,房屋經(jīng)紀公司的員工劉某提出自己的丈夫蔡某有一套房屋正好滿足二人對于房屋地理位置的要求,目前也在該房屋經(jīng)紀公司掛牌擬出售。李某夫婦二人實地看房后確定了購買意向,與蔡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2萬元購房定金,并向房屋經(jīng)紀公司支付了1.5萬元中介服務(wù)費用。

就在李某夫婦正沉浸在買房的喜悅時,卻偶然得知,蔡某的父親在合同簽訂前不久在涉案房屋內(nèi)死亡。李某兩口子不能接受,他們找到中介要求解除合同,沒想到不管是中介公司還是蔡某,都一口咬定房子里沒人過世,并且就算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就不退還已經(jīng)收取的費用了。

于是,李某把蔡某和中介公司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隱瞞重大事實,合同可撤銷

法院查明:蔡某在其父親去世后不久就將該涉案房屋在房屋經(jīng)紀公司掛牌出售。李某、謝某夫婦二人與蔡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曾向蔡某的妻子劉某求證該事實,劉某予以否認,說明蔡某有意在隱瞞涉案房屋內(nèi)曾有人死亡的事實。

法院認定蔡某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使用欺詐手段,隱瞞重大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該合同屬于可撤銷情形,且蔡某在庭審中也同意將合同予以撤銷。

因此,法院對李某、謝某夫婦二人要求撤銷與蔡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訴求予以支持,并判決蔡某返還2萬元購房定金并支付利息損失,判決房屋經(jīng)紀公司返還已收取的1.5萬元中介服務(wù)費。

(一審:丁鵬志 二審:黃京 三審:周文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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