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遂川縣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抽檢不合格食品(新姜)核查處置情況


【資料圖】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西省遂川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遂川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遂川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陪同吉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開展跟蹤抽檢任務,檢出我縣1家食品經營企業(yè)產品不合格?,F(xiàn)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受檢單位名稱:遂川縣枚江鄉(xiāng)樂購超市抽檢樣品名稱:新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新姜(規(guī)格型號/,購進日期:2022年10月12日)經吉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鉛(以 Pb 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及銷售不合格新姜的行為違反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的規(guī)定,實屬違法。根據(j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銷售的農產品有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遂川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

2.罰款 3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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