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村民自掏腰包4萬修路 因換地惹糾紛判賠八千
 46歲的劉素梅,曾是村民眼中公認的“好人”。2015年,劉素梅自己拿出4萬元錢,為村里修了一段400米左右的公路,讓全村人出行更方便。為了修路,她將家里的田土調(diào)換給修公路被占地的村民何某,但由于換地時雙方?jīng)]有做出明確約定,事后引發(fā)糾紛,雙方發(fā)生肢體沖突致多人受傷。因為何家兩名傷者住院醫(yī)療費等賠償問題一直未談妥,何家隨后將她告上法庭。目前,廣安市廣安區(qū)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何素梅賠償何家8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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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暴雨,讓劉素梅當年出錢修的公路變得泥濘

  修路

  自掏腰包4萬元 她成了公認的“好人”

  埝灣村5組位于廣安市廣安區(qū)廣羅鄉(xiāng),與岳池縣齊福鄉(xiāng)接壤。46歲的劉素梅就住在這個100多人的村落里。其實,貫穿村落的公路并不長,只需將村子兩端已通的毛坯路連接起來就可以,大約400米左右。劉素梅試圖勸說村民們每家每戶湊錢修路,但少有人響應。“村里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們說自己沒得錢,另外,每戶出多少錢也是個難題,比如說有的人家女兒出嫁了,但是戶口在村里,這個(錢)又該怎么算?”

  2015年,劉素梅做了一個決定,自己出錢、出地,修一條公路。劉素梅為修路做了初步預算,家里有5萬元積蓄,這足夠請施工隊了,另外,修公路需占用的土地,自家的土地可以拿出來,調(diào)換給被占地的村民。

  2015年10月份左右,施工隊開著挖掘機進入村子。“花了兩萬元請的挖掘機,然后我包施工隊的生活,另外修路占地涉及的青苗賠償?shù)荣M用,也是我拿錢出來賠……”劉素梅說,修路的計劃得到村民們的大力支持,有人幫著砍樹,涉及被占農(nóng)田的多少,村民會來幫忙丈量,道路走向,也有人幫忙規(guī)劃。

  很快,一條長約400米的毛坯公路修好。劉素梅算了一下,除去各項開支,先前預備的5萬元還剩9000元左右。劉素梅也因為出錢修路的事情,成為村民們公認的“好人”。

  風波

  打個電話換了農(nóng)田

  “好人”陷官司

  因為修路,劉素梅家里拿出了3個人的土地調(diào)換給被占地的村民。事實上,劉素梅當初因修公路將自家田土調(diào)換給被占地村民時,基本上都是口頭協(xié)議,對于田土的細節(jié)并未形成書面文字,這也為她后來的田土糾紛埋下伏筆。

  劉素梅修的公路,其中一段需占用鄰村村民的農(nóng)田,而本村鄰居何某剛好有一塊田在鄰村。2015年,當時尚在昆明的何某接到劉素梅的電話時,很爽快答應了劉素梅的建議,將自家位于鄰村的農(nóng)田調(diào)撥出來給鄰村被占地的村民,劉素梅將位于自家房屋旁邊的一塊農(nóng)田調(diào)換給何某。

  何某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因自家換出去的農(nóng)田田埂上沒有栽種樹木,這樣便有利于莊稼的生長,而劉素梅換給自己的農(nóng)田田埂上栽種有樹木,劉當時曾答應會砍掉這些樹。事后,劉也確實將田埂上的幾棵大樹砍掉了。但之后,劉素梅又在調(diào)換給何某的農(nóng)田田埂上栽種了幾株桑樹,這讓何很不理解,“既然把田都換給我了,田埂難道不是我家的,她為啥還要來栽桑樹?”

  桑樹就栽種在劉素梅當初調(diào)換給何某家農(nóng)田邊的馬路外側。劉素梅說,當初自己確實答應會將田埂上的大樹砍掉,但是何家先前農(nóng)田的田埂就是一條路,并無田埂,因為自己調(diào)換出來的田土的田埂仍舊應該屬于自己,而她和何某當初也未就田埂的歸屬做出明確說明。何家則認為,農(nóng)田的田埂理所應當屬于農(nóng)田的現(xiàn)有主人。

  去年8月,何家將劉素梅栽種的幾株桑樹砍掉。雙方隨后發(fā)生爭吵并引發(fā)肢體沖突,沖突導致何某的妻子和兒子受傷,受傷的還有劉素梅的叔伯。埝灣村村支書李太平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雙方的醫(yī)藥費賠償問題,盡管當?shù)卮甯刹亢团沙鏊?jīng)過多次協(xié)調(diào),但當事雙方一直未談妥。

  4月底,何家將劉素梅以及參與肢體糾紛的劉素梅的兩位叔伯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2.3萬余元。

  判決

  已支付賠償

  希望生活重歸平靜

  在接下來的庭審上,劉素梅稱,事件的發(fā)生是因為何家挖自家的桑樹,是對方的過錯在先,而且在沖突中,自己的兩位叔伯也因此受傷。何家和劉素梅的官司糾紛很快成為村民們茶余飯后的談資。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說,劉素梅出資為村里修路確實給村民們帶來方便,但后來引發(fā)的傷人事件超出很多人的意外,“這就是一件小事情,大家都退一步,哪里會鬧成現(xiàn)在這個樣子。”

  6月12日,成都商報記者采訪得知,目前,廣安區(qū)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審理查明,原告方雖然有錯在先,但劉素梅遇事也應該冷靜,劉的其中一位叔伯尹某在勸阻過程中與何某的兒子發(fā)生打架造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劉素梅見叔伯受傷本應勸阻或報警的方式處理,劉卻拿抓耙去幫忙,這個時候,一旁的何某妻子文某也參與其中,并與劉發(fā)生爭吵、抓扯,在此過程中又造成文某受傷。法院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最終判決,劉素梅對何某兒子受傷一事承擔20%責任,并對文某受傷承擔50%的責任,兩者共計賠償何家8004元。目前,劉素梅已在當?shù)卮甯刹康囊娮C下,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何家。

  “我現(xiàn)在也不知道該怎么辦,只希望這件事盡快過去,生活能夠平靜下來。”劉素梅說,因為官司的事情,她現(xiàn)在甚至有些害怕待在村里,擔心人們在背后對她指指點點。

關鍵詞: 四川 村民 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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