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帆帆”文化創(chuàng)意及衍生品設計大賽啟動

“奧帆帆”是青島奧帆海洋文化旅游區(qū)推出的首個IP形象。青島奧帆海洋文化旅游區(qū)包含了青島奧林匹克帆船中心和青島海底世界兩個著名旅游景點。

(主形象)

“奧帆帆”形象的設計靈感來源于青島水族館最早的住戶:“斑海豹”,“奧帆帆”的藍色潛水服代表了藍色的地球,頭頂上的黃色小紙船象征了青島的帆船運動,胸前的五角星代表了青島奧帆中心情人壩上燈塔發(fā)出去的光芒。

“奧帆帆”ai文件下載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kTlPote6qyxLGOIlLrHq-g

(提取碼:cj5h)

自2022年9月30日起,“奧帆帆”文化創(chuàng)意及衍生品設計大賽正式啟動啦!奇思妙想、創(chuàng)意頻出的你快來參賽吧!

一、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青島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辦單位:青島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青島文旅融合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二、活動地點及時間安排

(一)活動地點:青島市澳門路121號甲

(二)賽事啟動時間:2022年9月30日

作品上傳時間:2022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

評委評審時間:2022年11月下旬

獲獎者頒獎時間:2022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向

(一)平面設計單元

參賽者需要圍繞“奧帆帆”的IP形象進行平面設計創(chuàng)作,創(chuàng)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VI延展、主題海報、字體設計、表情包、漫畫、家族形象設計、小視頻、產品包裝設計等。設計要求積極向上、有趣味性、藝術性且具有商業(yè)開發(fā)價值。

每件作品表現(xiàn)形式不限,可以采用二維、三維、動畫、新媒體短片(15秒以上,3分鐘以內,風格不限)等表現(xiàn)形式。

(二)產品設計單元

“奧帆帆”IP文創(chuàng)衍生品設計,可以“奧帆帆”主形象或擴展形象為原型,包括但不限于辦公用品、生活用品、旅游紀念品、文具、玩具、服裝、飾品等原創(chuàng)作品,設計應具有趣味性、創(chuàng)新性、實用性、符合大眾審美需求。

實物類產品需為作品配上平面形象的三視圖、主配色與輔助配色、形象命名及設計說明或一套應用效果圖,種類豐富且成系列化。

四、獎項設置

(一)平面設計單元獎項:

金獎1名、獲得獎金6000元、金獎證書

銀獎2名、獲得獎金4000元、銀獎證書

銅獎3名、獲得獎金2000元、銅獎證書

優(yōu)秀獎20名、頒發(fā)優(yōu)秀獎證書

優(yōu)秀組織獎5名、頒發(fā)優(yōu)秀組織獎獎牌

(二)產品設計單元獎項:

金獎1名、獲得獎金6000元、金獎證書

銀獎2名、獲得獎金4000元、銀獎證書

銅獎3名、獲得獎金2000元、銅獎證書

優(yōu)秀獎20名、頒發(fā)優(yōu)秀獎證書

優(yōu)秀組織獎5名、頒發(fā)優(yōu)秀組織獎獎牌

(三)其他獲獎回報

1.獲獎作者可入駐我集團原創(chuàng)作者平臺,未來原作者設計的作品由我方生產制作后,可與我方進行產品利潤分成,具體內容另行約定。并且文旅集團未來設計方面的相關工作也將優(yōu)先與平臺上的獲獎者進行合作。

2.評審結束后,獲獎作品將在青島奧帆海洋文化旅游區(qū)或青島旅游集團官方宣傳平臺視情況進行展覽展示和播放宣傳。

五、報名要求

所有參賽作品嚴格按照要求提交參賽資料。

參賽資料包括:

(一)電子稿類作品

1.作品為電子稿的,需報送電子版設計稿和報名資料(參賽報名表word版,見附件一),于2022年11月15日前發(fā)送至組委會郵箱:qdwlrh@126.com。

2.產品電子版設計稿大小尺寸為A3,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動畫、多媒體參賽作品,視頻時長15秒以上3分鐘以內,畫面分辨率必須達到480*274P或以上,視頻格式為flv、mpg、avi、wmv等均可。所有設計稿需注明作品名稱和簡要的設計說明,但不得出現(xiàn)任何個人信息。因設計稿像素太低或出現(xiàn)個人信息的,將不得參加評審。

(二)實物類作品

1.作品為實物樣品或模型的,可直接將實物作品快遞至:山東省青島市澳門路121號甲205室 卞老師 15966875957。

2.實物樣品原則上零售價格不超過500元,體積不宜過大。

六、重要提示

1、最終參賽作品及個人代表作品均是參賽者原創(chuàng)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wǎng)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fā)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的作品,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yè)渠道。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榮譽證書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參賽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權給組委會作品的使用權,許可主辦方和承辦方將其作品用于青島旅游集團及文旅集團的宣傳及生產經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出版、展覽、宣傳及網(wǎng)絡媒體發(fā)布、廣告營銷、生產制作及銷售等),不再另付稿酬。凡參賽者視為已知曉并同意此規(guī)定內容。

3.主辦單位有權利篩選出不符合參賽精神,或任何攻擊性言論字眼的報名提案內容,且不予以該報名作品參賽。

4. 奧帆帆源文件僅用作此次文創(chuàng)大賽參賽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做其他用途。另參賽作品及相關材料將不再退還本人,請參賽者自留底樣。

5.參賽者提交作品之前,須仔細閱讀上述條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否則,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特別說明:

1、最終參賽作品及個人代表作品均是參賽者原創(chuàng)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該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wǎng)站及其它媒體公開發(fā)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的作品,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yè)渠道。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榮譽證書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參賽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權給組委會作品的使用權,許可主辦方和承辦方將其作品用于青島旅游集團及文旅集團的宣傳及生產經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出版、展覽、宣傳及網(wǎng)絡媒體發(fā)布、廣告營銷、生產制作及銷售等),不再另付稿酬。凡參賽者視為已知曉并同意此規(guī)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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